被继承人父母晚年生活的保障属于赡养范畴
来源:华文易迅 时间:
父母和配偶的继承顺序应重置。
(1)父母不得列入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
中国现行的《继承法》将父母、配偶和子女列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这反映了受死后支持理论影响的立法指导思想,混淆了继承和支持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在过去,在中国公民财产较少的社会条件下,这些规定可能符合被继承人的意愿。然而,当公民财产的数量和价值显著增加时,显然违背了被继承人的意愿。当一个人有自己的年轻一代直系血亲时,他通常希望把财产留给年轻一代直系血亲,而不是旁系血亲。当父母被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父母继承的财产很可能最终通过父母转移给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这不符合被继承人的意愿。因此,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规定父母的继承顺序后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在中国的传统民间习惯中,被继承人的遗产首先由其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继承。当死者有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时,父母一般不继承他们的遗产,这种继承习惯中国《继承法》实施以来的几十年里没有改变。为此,建议在修订《继承法》时将父母列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然而,反对这一点的学者可能认为,将父母规定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违反了中华民族尊重和爱老人的传统美德,不利于父母晚年生活的保障。如上所述,这混淆了继承和赡养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由于被继承人父母晚年生活的保障属于赡养范畴,应按照赡养制度解决,不涉及道德问题。继承法还可以为被继承人父母的晚年生活提供必要的保障,通过建立适当的遗产制度和先取权制度。
(2)配偶作为特殊继承人,不得固定其继承顺序。
如果血亲继承人的继承权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那么配偶的继承权来自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婚姻是所有其他亲属关系的基础,在正常情况下,夫妻关系在情感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相互依赖。当配偶一方死亡时,死者通常希望先把财产留给另一方。因此,配偶是世界各国或地区最重要的继承人,随着社会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化,配偶的继承地位日益提高。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以配偶为特殊继承人,没有固定其继承顺序。他(她)可以与一些或所有顺序的血亲继承人一起继承遗产。其继承份额取决于血亲继承人的继承顺序。血亲继承人的继承顺序越高,配偶的继承份额越低。相反,血亲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越高。例如,《日本民法典》规定,当配偶和子女一起继承时,其继承份额为二分之一;与直系亲属一起继承时,继承份额为三分之二;与兄弟姐妹一起继承时,继承份额为四分之三。[3]《瑞士民法典》规定,配偶与直系卑微亲属一起继承时,继承份额为二分之一;与父母继承人一起继承时,继承份额为四分之三;无父母继承人时,配偶取得全部遗产。[4]台湾省民法规定,配偶与直系卑微亲属一起继承时,应当按照人数平均分配遗产;与父母或兄弟姐妹一起继承时,继承份额为二分之一;与祖父母一起继承时,继承份额为三分之二;无血亲继承人时,配偶取得全部遗产。[5]与中国有关立法规定相比,哪一个更合理?作者认为,如果配偶作为特殊继承人,不固定其继承顺序,他(她)可以与所有或部分血液继承人一起继承,根据血液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确定的制度更合理。首先,夫妻关系不同于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是不可改变的,夫妻关系是可变的,可以比任何血缘关系更亲密,也可能是敌人,就像陌生人一样。在婚姻关系稳定性下降的社会环境下,配偶绝对排斥血液继承的所有遗产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其次,作为特殊继承人,配偶可以根据与配偶继承的血液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血液关系合理确定配偶的继承份额,既能照顾血液继承人的利益和感情,又不损害配偶的利益。如果父母被确定为第二个继承人,则绝对有必要将配偶定为特殊继承人。否则,当死者没有孩子时,所有的遗产都属于配偶。一旦配偶再婚,其财产将进入另一个与被继承人无关的家庭,但被继承人的父母、兄弟姐妹一无所获。这一结果不仅使被继承人的血亲在情感上难以接受,而且一般不符合死者的愿望。
与配偶继承权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利益得到保障。由于种种原因,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越来越多,包括年轻人、老年人和有孩子的人。公众舆论逐渐宽容和接受这种同居行为。如果同居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死亡,根据现行法律,另一方只能在共同生活期间获得共同创造财产的一部分。这对保护生存一方,特别是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利益非常不利。笔者认为,法律不应对这一普遍存在的现有社会现实视而不见,而应作出应有的回应。将这类人员遗产酌情给予制度的适用对象是一种更合适的解决方案,但应通过司法解释规定给予的条件和原则。
杂志推荐
常见问题
Q:论文发表的时候可以一稿多投吗? |
A:一稿多投的行为是典型的学术不端的行为,是国内外学术界都明令禁止的行为,原因主要在于涉及到文章版权归属的问题,如果作者的文章已经被某个杂志社录用,或者同时被两家杂志社录用,就会涉及到版权纠纷,作为杂志社都会保护本社的合法权益,到这时作者就会比较麻烦,吃官司都是小事儿了,被打入黑名单降级降职影响可就太大了。 |
Q:职称论文发表对时间有限制吗? |
A:职称论文发表并没有明确规定截止时间,需要作者结合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自己安排发表时间,一般职称评审,各地区都会明确规定申报材料的最后期限和截止日期,我们结合这个日期来考虑何时发表文章就可以,大部分地区职称评审都集中在每年的8-10月之间,有的地区要求7月中旬开始交材料,最晚8月底之前,有的则是要求8月中旬交,还有部分地区要求截止时间为申报时间上年的12月31日,所以,各个地区的具体要求并不同,申报者需要在提交材料前确保自己的文章已经见刊并且被相应的数据库检索即可。 |
Q:网上发表论文如何防骗?可靠网站与可疑网站如何区分? |
A:由于发表论文的需求远远多于杂志版面的供应,再加上众所周知的审稿难!审稿慢!选择论文发表网站发表表论文确实能解决以上问题。卖方市场的出现加之发表论文的刚性需求,就导致出现先付款后发表的现状。论文发表网站正规与否是通过网站从始至终所提供服务体现出来的,任何交易只要存在时间差都会有风险,但这个风险是可以通过您的智慧来避免的。因为不是所有论文网站都是骗子,你要做的就是过滤掉没保障的网站,选择可靠的论文发表网站! |
Q:一般期刊需要提前多久准备? |
A:省级、国家级期刊建议至少提前6个月准备。一般来讲,杂志社为了确保每期杂志正常出刊,都会提前将当期之后1-3个月的稿件提前安排好,而一些创刊较早,认可度更高的热门期刊,来稿量较大,发表周期可能就会更久。提前准备,意味着杂志的可选择性更多。 |
Q:核心期刊需要提前多久准备? |
A:核心期刊建议至少提前12个月准备,核心期刊正常的审稿周期为1-3个月,且审核严格,退稿、返修几率更大,这意味着在流程上耗费的时间更久,且核心期刊版面有限,投稿竞争更加激烈,即使被录用,排刊也比普通期刊晚很多,因此需要更早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