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法院削弱精神疾病和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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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损害和精神损害。
无论惊吓损害是否构成精神疾病,都是一种精神损害。精神损害一般分为痛苦和痛苦。痛苦的范围很广,比如各国普遍区分的失去亲人的痛苦和失去生活乐趣的痛苦包括惊吓。但是,将精神损害分为精神疾病和纯精神损害后,不构成健康侵权的惊吓损害就是普通精神损害。能否得到赔偿,是人身侵权中极其困难的问题。以下是两种讨论。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
根据《奥地利民法典》第1325条,受害人只有在身体受伤时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没有身体伤害的,只有精神损害的,不能得到赔偿。[34]如上所述,瑞士法对受害人的赔偿要求相对宽松,不构成精神疾病的恐吓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至少在文义上,它不要求严重的精神损害必然伴随着身体损害。只要受害人有严重的精神损害,就可以单独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近亲精神损害。
根据《奥地利民法典》第1325条的规定,在人身伤害的情况下,近亲不能要求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第1327条规定了死亡时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伤害他人造成死亡,肇事者应赔偿所有治疗费用,并赔偿死者的法定支持者损失的支持费用。本文不涉及任何精神损害赔偿。奥地利法院最初也追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原则,认为近亲自身的精神损害是间接损害,不能赔偿。
自2001年以来,奥地利法院削弱了这一要求,并将近亲的恐吓损害区分为精神疾病和精神损害。[35]对于精神疾病,如果肇事者有轻微的过失,他们需要赔偿。对于包括恐吓损害在内的所有精神损害,奥地利法院扩大了第1325条,认为肇事者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赔偿;只有轻微或无过失的,不能赔偿。[36]但在实践中,奥地利法院通常要求近亲只有在受害人死亡或严重受伤时才能获得赔偿。例如,原告的丈夫是一名公交车司机,有一天发生了一起车祸。8名乘客死亡,数人受伤,原告的丈夫身体健康,但精神受到严重损害。原告认为丈夫的精神损害构成了需要治疗的精神疾病,因此他要求赔偿他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奥地利最高法院认为,只有当直接受害人遭受最严重的人身伤害,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构成疾病时,近亲属才能得到赔偿,因此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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