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权利私法化的命题分析
来源:华文易迅 时间:
一般人格权不能私法化
权利私法化的前提。
汉语中的化意味着变成,变成。私法化意味着变成私法或变成私法。用逻辑公式表示:在事物A≠事物B的条件下,当事物A变成B或变成B时,我们认为事物A实现了事物B。在民法中,我们也理解债权化、物权债权化和人格权商品化。
在宪法权利私法化的命题中,宪法权利是事物A,私法是事物B,无论是在宪法界还是在民法界,宪法≠私法。因此,要实现宪法权利私法化,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宪法权利与私法权利的关系。上述分析指出,宪法权利是反映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它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任务,重点关注各种政治力量的比较关系,保护公民的权利[15]。因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具有高度的原则性和抽象性,往往是一种宣传权。民法权利是一项具体可行的权利,负责实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因此,宪法权利私法化的基本含义是在民法等私法部门对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进行具体规定,以体现宪法精神的过程。[16]这一现代宪法的基本原则为我们理解宪法权利私法化提供了理论支持。
然而,并非所有宪法权利都能在民法中规定,如罢工、新闻、言论等宪法权利,侵犯这些权利只能产生公法[17]的后果。
因此,在我们看来,宪法权利在民法中实现私法化仍然需要一定的前提。这一条件是:宪法权利必须能够具体化于私法的权利类型;否则,宪法权利不能以私法为基础。即使它们是强有力的,它们也不是私法的权利。最多,它们只是对私法中宪法权利的重述。
人格权之所以能在民法典中规定,是因为人格权可以表现为具体的权利形式。判断一项权利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权利的主体、对象或内容是否具体。如果一项权利的主体、对象或内容是具体的,那么该权利就是具体的权利;相反,它是抽象的权利。如果与主体、对象或内容无关,只给出所有权的概念,那么所有权无疑是抽象的;但是,如果是我的所有权、一张桌子的所有权和赠与(交换)一本书的所有权,这些都是具体的所有权。
民法不仅是私法,也是权利法。私法中的权利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所有权利都必须有特定的目标。无论目标是事物、行为、智力成果还是关系。以事物为例。民法中的事物,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必须是特定的,才能成为权利的对象。即使有些债权以所谓的类型为目标,也在双方可以理解和控制的认知范围内。可以说,民法中的财产是以个人标准为标准的。任何能够将权利对象落实到特定主体上的人,都构成了特定的财产或特定的权利;相反,任何不能将权利对象落实到特定主体上的人,如果落于民法中的财产,也不是特定财产或特定权利,而是抽象财产或抽象权利。
杂志推荐
常见问题
Q:论文发表的时候可以一稿多投吗? |
A:一稿多投的行为是典型的学术不端的行为,是国内外学术界都明令禁止的行为,原因主要在于涉及到文章版权归属的问题,如果作者的文章已经被某个杂志社录用,或者同时被两家杂志社录用,就会涉及到版权纠纷,作为杂志社都会保护本社的合法权益,到这时作者就会比较麻烦,吃官司都是小事儿了,被打入黑名单降级降职影响可就太大了。 |
Q:职称论文发表对时间有限制吗? |
A:职称论文发表并没有明确规定截止时间,需要作者结合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自己安排发表时间,一般职称评审,各地区都会明确规定申报材料的最后期限和截止日期,我们结合这个日期来考虑何时发表文章就可以,大部分地区职称评审都集中在每年的8-10月之间,有的地区要求7月中旬开始交材料,最晚8月底之前,有的则是要求8月中旬交,还有部分地区要求截止时间为申报时间上年的12月31日,所以,各个地区的具体要求并不同,申报者需要在提交材料前确保自己的文章已经见刊并且被相应的数据库检索即可。 |
Q:网上发表论文如何防骗?可靠网站与可疑网站如何区分? |
A:由于发表论文的需求远远多于杂志版面的供应,再加上众所周知的审稿难!审稿慢!选择论文发表网站发表表论文确实能解决以上问题。卖方市场的出现加之发表论文的刚性需求,就导致出现先付款后发表的现状。论文发表网站正规与否是通过网站从始至终所提供服务体现出来的,任何交易只要存在时间差都会有风险,但这个风险是可以通过您的智慧来避免的。因为不是所有论文网站都是骗子,你要做的就是过滤掉没保障的网站,选择可靠的论文发表网站! |
Q:一般期刊需要提前多久准备? |
A:省级、国家级期刊建议至少提前6个月准备。一般来讲,杂志社为了确保每期杂志正常出刊,都会提前将当期之后1-3个月的稿件提前安排好,而一些创刊较早,认可度更高的热门期刊,来稿量较大,发表周期可能就会更久。提前准备,意味着杂志的可选择性更多。 |
Q:核心期刊需要提前多久准备? |
A:核心期刊建议至少提前12个月准备,核心期刊正常的审稿周期为1-3个月,且审核严格,退稿、返修几率更大,这意味着在流程上耗费的时间更久,且核心期刊版面有限,投稿竞争更加激烈,即使被录用,排刊也比普通期刊晚很多,因此需要更早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