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见刊

瑞士法院:侵犯近亲的绝对权是直接损害

来源:华文易迅 时间:

在解决了近亲属的判断问题后,最后需要讨论的是补偿近亲属(而不是其他人)的恐吓损害——包括精神疾病和精神损害——的最终依据是什么?

瑞士学者提出了一个新的想法,即家庭是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财产单位和情感单位,在法律上也可以被视为一个整体,因此其成员因侵权而死亡或受重伤,这构成了对家庭的整体伤害。[66]瑞士法院也表达了这一观点。1977年,原告的妻子在苏黎世因车祸失明,长期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无法再生育。原告与妻子结婚24年,事故发生后,原告的关节炎也因没有妻子的照顾而加重。肇事者对交通事故有重大过错,被拘留14天,罚款500瑞士法郎。1985年,根据《瑞士债务法典》第47条和第49条,原告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事故发生后其身份关系造成的损害4万瑞士法院的支持,但得到了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的支持。最高法院认为,侵犯近亲的绝对权是直接损害。当然,这里的绝对权不是近亲的健康权,而是他们的身份权。由于《瑞士债法典》第49条的人格侵权与《瑞士民法典》第28条的人格权相似,身份权也是《瑞士民法典》第28条规定的绝对权。[67]奥地利的判决也多次提到,近亲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基础是情感共同体和生活共同体受到侵犯。

近亲精神损害赔偿(包括恐慌损害)的最终依据可以解释为身份权侵权:家庭成员因侵权死亡的,消除近亲身份权;严重受伤的,近亲身份权不完整。在理论和实践中,这一观点可以解决以下三个难题。

首先,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什么样的权益受到侵犯的结果?毫无疑问,如果恐吓损害构成精神疾病,受害者将侵犯健康权。然而,近亲属的精神损害对应着什么样的绝对权利一直是一个法律问题。将其归类为身份权,不仅可以为近亲属的精神疾病和精神损害找到赔偿依据,还可以更好地协调侵权法的理论体系(侵权法通常保护绝对权利),还可以解决侵权法的一些实践问题。例如,在死亡情况下,许多法律领域根据健康损害与死亡时间之间的间隔来判断死者是否有精神损害:如果他们立即死亡,死者没有权利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此时,为了使近亲属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法学家必须拟定法律一秒钟,以确认死者必须遭受精神损害。但是,如果身份权受到损害,可以完全承认死者本身没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权利主体应为近亲,以摆脱死者失去主体资格后是否有赔偿请求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继承的纠缠。此外,由于精神损害赔偿只能确定,无论赔偿权利人是谁,义务人的赔偿范围都没有太大的不同。

第二,为什么不赔偿近亲属以外的第三人的恐吓损害,包括构成精神疾病的损害?现行侵权法理论只能通过相当因果关系、法律法规保护目的来解释,但相当牵强。如果将近亲属的精神疾病和精神损害解释为身份权侵权,当然,近亲属以外的第三人不能要求恐吓损害赔偿。

第三,近亲的恐吓损害是直接损害吗?如上所述,第三人的精神疾病被视为直接损害,但理论和实践尚不清楚精神损害是间接损害还是反射损害。如果将其定义为侵犯身份权,则精神疾病和精神损害是直接损害。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的判决认为,当丈夫遭受一些严重的人身伤害时,妻子性权利的损害是反射损害。[68]这种损害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损害,即失去生活乐趣,因此也是一种直接损害。

将近亲精神损害的赔偿依据确定为身份权侵权后,是否将恐慌损害区分为精神疾病和精神损害并不重要。区分两者只不过是通过健康侵权来证明恐慌损害的赔偿原因。但如上所述,两者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区分,奥地利和瑞士都承认,如果近亲的恐慌损害不构成精神疾病,也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获得赔偿,因此区分的意义只反映在赔偿的上限。近亲精神疾病的赔偿限制不多,精神损害有很多限制,但核心仍然是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因此,区分精神疾病和精神损害来解决赔偿基础的做法存在矛盾,统一归身份权侵权在理论上更加和谐。

如果将近亲的各种精神损害的赔偿基础归因于身份权,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奥地利和瑞士的司法实践扩大了近亲的范围,但仍然局限于婚姻和血液作为主线的关系网络。虽然婚姻识别突破了婚姻,扩大到未婚妻和同居,血缘关系也扩大到旁系血亲和远距离直系血亲,但两国并没有完全采取情感标准:在法律上,无论朋友之间的感情有多深,也不能与那些感情薄弱的血亲竞争。换句话说,两国都没有从根本上突破法律推定的近亲的范围,这反过来表明,两国近亲精神损害赔偿的潜在基础是侵犯法律身份权。

杂志推荐


常见问题

Q:论文发表的时候可以一稿多投吗?
A:一稿多投的行为是典型的学术不端的行为,是国内外学术界都明令禁止的行为,原因主要在于涉及到文章版权归属的问题,如果作者的文章已经被某个杂志社录用,或者同时被两家杂志社录用,就会涉及到版权纠纷,作为杂志社都会保护本社的合法权益,到这时作者就会比较麻烦,吃官司都是小事儿了,被打入黑名单降级降职影响可就太大了。
Q:职称论文发表对时间有限制吗?
A:职称论文发表并没有明确规定截止时间,需要作者结合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自己安排发表时间,一般职称评审,各地区都会明确规定申报材料的最后期限和截止日期,我们结合这个日期来考虑何时发表文章就可以,大部分地区职称评审都集中在每年的8-10月之间,有的地区要求7月中旬开始交材料,最晚8月底之前,有的则是要求8月中旬交,还有部分地区要求截止时间为申报时间上年的12月31日,所以,各个地区的具体要求并不同,申报者需要在提交材料前确保自己的文章已经见刊并且被相应的数据库检索即可。
Q:网上发表论文如何防骗?可靠网站与可疑网站如何区分?
A:由于发表论文的需求远远多于杂志版面的供应,再加上众所周知的审稿难!审稿慢!选择论文发表网站发表表论文确实能解决以上问题。卖方市场的出现加之发表论文的刚性需求,就导致出现先付款后发表的现状。论文发表网站正规与否是通过网站从始至终所提供服务体现出来的,任何交易只要存在时间差都会有风险,但这个风险是可以通过您的智慧来避免的。因为不是所有论文网站都是骗子,你要做的就是过滤掉没保障的网站,选择可靠的论文发表网站!
Q:一般期刊需要提前多久准备?
A:省级、国家级期刊建议至少提前6个月准备。一般来讲,杂志社为了确保每期杂志正常出刊,都会提前将当期之后1-3个月的稿件提前安排好,而一些创刊较早,认可度更高的热门期刊,来稿量较大,发表周期可能就会更久。提前准备,意味着杂志的可选择性更多。
Q:核心期刊需要提前多久准备?
A:核心期刊建议至少提前12个月准备,核心期刊正常的审稿周期为1-3个月,且审核严格,退稿、返修几率更大,这意味着在流程上耗费的时间更久,且核心期刊版面有限,投稿竞争更加激烈,即使被录用,排刊也比普通期刊晚很多,因此需要更早准备。